1. 负责配合学院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
2. 负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3. 负责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
4. 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
5. 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
6. 负责服务教职工工作,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和体检等工作。
7. 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开展“职工之家”创建活动。
8. 负责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管理工会的固定资产和教职工活动场所。
9.负责工会的管理工作及质量保证工作。
10. 完成上级工会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