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学生守则
根据体育课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本校的教学实际制定相应的课堂常规有助于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严密教学的组织,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守纪律、讲文明、懂礼貌等优良品质。
1、学生因故或因病不能上体育课时,必须由同学持院里的事假条或病假条向任课教师报告,无故不到者,以旷课论。
(1)病、事假1次扣期末总成绩5分,达到5次或总学时三分之一,本学期大学体育课不予评定成绩,成绩按0分记。
(2)无故缺课1次扣期末总成绩10分,达到或超过2次,本学期体育课不予考试评定成绩,成绩按0分记。
(3)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1次扣期末总成绩2分。
2、学生迟到5分钟以上者按缺勤处理,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提前离开课堂,无故早退者以旷课论处。
3、上课前5分钟,体委应带领学生协助任课教师布置场地器材,领取器材和所需物品,做好上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不得穿皮鞋、凉鞋、高跟鞋和牛仔裤上课。
5、学生上体育课时不得携带有碍运动的一切物品,如钢笔、小刀、钥匙、徽章、首饰等,以免发生伤害事故。严禁学生携带与教学无关物品(如手机、mp3、mp4、游戏机等)上课。
6、上课时,体委应准时按任课教师指定的地点集合,并使学生背对阳光和背风,整好队伍,向教师报告出勤和缺勤人数,师生相互问好,开始上课。下课时,当教师宣布下课时,学生应立正并同时喊“老师再见”。
7、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爱护场地器材,主动配合教师完成教学任务。
8、女学生例假期间应随堂见习,并由任课教师安排适当的活动,不能擅自离开,不到者以旷课论。
9、凡在考试、体质测试中出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作弊处理,体育成绩计0分,并在填写学生成绩单时注明“作弊”字样,上报教务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0、规定的考核内容,学生必须全部参加考试,对缺少任何一项考核内容的学生不予评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