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发布《关于表彰2021-2023年度全省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省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我校荣获“辽宁省文明校园”称号。
学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从思想道德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阵地建设管理等方面着手,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创建工作,全校师生积极行动,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下一步,学院将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保持文明创建的生机活力,不断推动全员参与的广度与深度,全面深化省级文明校园建设任务,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
(一审一校:白士宇 二审二校:张金龙 三审三校:王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