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党员领导干部遵规守纪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4月24日,学院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警示教育活动。本次活动由党委副书记、院长于忠党带队,纪委书记于丽、副院长郝万新和部分中层干部参加。
全体参训领导干部集中参观“辽宁正风肃纪反腐展览”中自我革命的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斗争精神、自我革命的警示案例、自我革命的时代引领等4个展厅,通过文字、图片、浮雕、视频短片、专题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了解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发展历程,及中国共产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实践成果和我省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的工作成果。
在参观展览前邀请辽宁省监察官学院副院长、辽宁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辽宁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院副院长张波博士以“严明纪律护航党的事业行稳致远”为题做专题培训,从“什么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为何再次修订、如何贯彻执行《条例》”三个方面深入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党员干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参训人员认真观看展览,仔细聆听专家专题讲解,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参训人员表示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了学院党员干部“明纪律、守规矩”红线意识和“知敬畏、存戒惧”底线意识,也让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不懈自我革命,为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